财务处2014年年末及2015年寒假报账有关事宜通知 |
作者:财务处 来源:财务处 发布日期:2014-11-20 浏览次数: |
临近年末,为了便于财务处年终结账及2015年寒假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2014年年末及2015年寒假报账等财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财务处定于2014年12月20日起停止签发支票,并停止所有汇款。2014年12月27日停止对外报销工作。 2015年1月5日起可以领用支票。 2.凡2014年度在财务处借用的各种款项、差旅费、周转金等请于12月20日前到财务处办理结算及还款手续。 3.凡2014年在财务处借用支票未还的同志,请12月19日前到财务处报账,借用支票到年底尚未报账,影响银行对账及年底结账者,财务处将停止其来年的报账行为。 4.凡在财务处领取收据本的单位,请于2014年12月19日前将收据本存根交还财务处。(包括未用完的收据本) 5.财务处寒假报帐时间: 2015年寒假期间,财务处安排工作日对外报账业务,时间为:从1月26日至3月6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报账按日常报账要求办理,寒假报账不办理收付现金业务,不办理借用、开具发票业务,只办理刷卡报销、支票及汇款业务。 6.2014年度内所发生的各种原始票据(不含各种医疗票据),最迟可延续到2015年3月31日前报销,过期不再予以报销。 7.2014年的发生的公费医疗票据,最后报销时间为2015年3月16日,其他时间不再办理2014年度的公费医疗报销业务。 8.没有交纳学杂费且未办理贷款、缓交的同学,请于2014年12月19日前携带个人的银行卡来财务处刷卡交费,以便能够尽快查询成绩。 9.请各单位及时到财务处确认各类到账汇款(学费和科研经费为主),并办理相关手续。科研经费到账的,请及时去科研处办理科研账号,未立号的,相关经费收归学校管理。 10.已经借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请2014年12月19之前务必催促款项到账,2014年12月1日起不再办理借用发票业务。 11.请院系、处协助我们的工作,并提前安排好本单位年底报账及用款工作。 计划财务处 2014-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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