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财务快讯
财务处2014年年末及2015年寒假报账有关事宜通知
作者:财务处    来源:财务处    发布日期:2014-11-20   浏览次数:

临近年末,为了便于财务处年终结账及2015年寒假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2014年年末及2015年寒假报账等财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财务处定于20141220起停止签发支票,并停止所有汇款。20141227停止对外报销工作。 201515起可以领用支票。

     2.凡2014年度在财务处借用的各种款项、差旅费、周转金等请于1220前到财务处办理结算及还款手续。

     3.凡2014年在财务处借用支票未还的同志,请1219前到财务处报账,借用支票到年底尚未报账,影响银行对账及年底结账者,财务处将停止其来年的报账行为。

     4.凡在财务处领取收据本的单位,请于20141219前将收据本存根交还财务处。(包括未用完的收据本)

     5财务处寒假报帐时间 2015年寒假期间,财务处安排工作日对外报账业务,时间为:从12636,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报账按日常报账要求办理,寒假报账不办理收付现金业务,不办理借用、开具发票业务,只办理刷卡报销、支票及汇款业务。

 62014年度内所发生的各种原始票据(不含各种医疗票据),最迟可延续到2015331前报销,过期不再予以报销。

72014年的发生的公费医疗票据,最后报销时间为2015316,其他时间不再办理2014年度的公费医疗报销业务。

8.没有交纳学杂费且未办理贷款、缓交的同学,请于20141219前携带个人的银行卡来财务处刷卡交费,以便能够尽快查询成绩。

9.请各单位及时到财务处确认各类到账汇款(学费和科研经费为主),并办理相关手续。科研经费到账的,请及时去科研处办理科研账号,未立号的,相关经费收归学校管理。

10.已经借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请20141219之前务必催促款项到账,2014121起不再办理借用发票业务。

11.请院系、处协助我们的工作,并提前安排好本单位年底报账及用款工作。

                                     计划财务处

                                             2014-11-19

附件:

CopyRight © 2013 365足球动画直播   联系电话: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   邮编:100083   管理员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