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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报2017年校内预算的通知
作者:计划财务处    来源:计划财务处    发布日期:2016-12-19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推进学校全面预算,促使校内各单位加强对本部门资金的计划管理,做到“量力而行,量入为出,勤俭节约,开源节流”,保证学校及本部门年度事业计划的完成,现将2017年校内部门预算编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原则

2017年度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从学校及本部门实际出发,坚持事权财权统一,统筹兼顾,保证重点促进学校与本部门健康和谐发展。

二、2017年各部门预算编制具体方案

1 .编制内容

根据学校财经领导小组要求,由各单位编报所负责的校内经费预算,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1)表一为校内各单位预算收支总表,收入预算包括申请校内经费和本单位的创收收入及其他经费。申请部门日常运行经费的单位需填列表二,原则上不得超过上年学校预算安排经费。有创收收入的单位需填列表三,申请学校公共运行经费及专项经费的需填列表四。

 

2)表二为各单位日常运行经费支出明细预算表,合计数应与表一对应,因特殊情况超出上年申请的基本运行经费必须在备注中说明原因和依据。

3)表三为2017年各单位创收经费预算表,各单位应合理预计,据实填列,合计数应与表一对应。

4)表四为学校公共运行经费及专项经费预算,公共经费是指由有关职能部门归口管理,每年均需要发生用于学校公共支出的经费,包括工资、课时费、学校奖贷金、能源费、修缮费、设备费、本科生经费、研究生经费、学生活动费、实验室运行及材料消耗费、物业费和其它公共支出(如保安费、干部培训费等)。专项经费是指全校各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而发生的费用,支出金额超过2万元的项目预算,需填报“项目经费预算申请表”,申报依据要充分,预算内容要详细。合计数应与表一对应。

2.归口管理

人事处负责全校工资、津`贴、福利等人员支出预算;学生处负责学生奖、助、补等支出预算;研究生院负责研究生业务费及相关专项经费预算,总务处负责维修、水电、绿化、燃气等相关业务职能的支出预算;教务处负责各院系基本运行经费、相关教学专项预算,各管理部门负责申请归口管理事务的运行经费及专项经费,除基本运行经费之外的其他收支预算在表一专项经费行及表四填列。各院系不需填列表一基本运行经费行及表二。

3.报送事项

预算表装订后必须经单位负责人、制表人在封面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相关表格在计划财务处网站(http://www.ycjxjs.com)下载,各单位务必于2017115日前上报学校计划财务处。

联系人:邓建华  史杨武 电话:6233824862338094

 报送地点:综合楼215

附件:表一 2017年校内部门单位预算总表

      表二 2017年日常运行经费支出明细预算表

      表三 2017年创收经费预算表

      表四 2017年公共运行及专项经费预算申请表

 计划财务处

     20161216

附件: 2017年校内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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